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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方已同意,在越南正式通過有關COVID-19疫苗接種證書承認指標及適用機制前,我國疫苗接種證明可與其他國家證書一樣,暫時適用於「減少已接種全劑量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之入境人員集中隔離時間」(7+7)規定,直至未來有新通知為止

 

上述三種證明文件均獲越南同意採用,國人可視自身情況以上述任一種文件向越南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縮減隔離天數,毋需辦理驗證。

具體內容可能要跟當地省醫療廳確認。北越的海防跟清化目前都沒有同步開放只在防疫旅館隔離7天


以下為連結與內文

https://roc-taiwan.org/vn/post/21721.html
 

我國疫苗接種證明可適用於越南最新入境人員縮減集中隔離政策

張貼日期:2021-08-20

越南衛生部頃於今(2021)84日公布第6288/BYT-MT號「關於減少已接種全劑量新冠肺炎 (COVID-19)疫苗之入境人員集中隔離時間」文,已接種全劑量新冠肺炎疫苗(最後一劑疫苗在入 境前至少 14 天且不超過 12 個月)並持有疫苗接種證書可申請縮減入境越南後的隔離時間為「7 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並將由越南外交部指導外國疫苗接種證明和康復證明的審和 認定工作,相關細節請參考本處網站https://bit.ly/3mdAUiY

越方已同意,在越南正式通過有關COVID-19疫苗接種證書承認指標及適用機制前,我國疫苗接種 證明可與其他國家證書一樣,暫時適用於上述規定,直至未來有新通知為止。

 

依據我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85日之說明( https://bit.ly/3z0T3UQ ),我國人可申請之疫苗接 種證明有三種:

1. COVID-19疫苗接種院所開立之「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小黃卡)」,填列完整⻄元

年、護照號碼及同護照之英文姓名。

截圖 2021-08-20 下午2.30.28.png

2. COVID-19疫苗接種院所開立之英文版診斷證明書(註記疫苗接種紀錄)。

截圖 2021-08-20 下午2.30.50.png

3. 前往國內32家旅遊醫學合約醫院(簡稱旅醫門診),將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登載於國際預防 接種證明書(簡稱黃皮書)。

截圖 2021-08-20 下午2.31.09.png

上述三種證明文件均獲越南同意採用,國人可視自身情況以上述任一種文件向越南地方主管機關
申請縮減隔離天數,毋需辦理驗證。

另依據越南衛生部相關規定,外國COVID-19接種疫苗證明上的疫苗廠牌包括世界衛生組織認可, 或美國疾病管制中心、歐盟藥品管理局或越南已核准之COVID-19疫苗廠牌皆可獲越方承認。(越 南衛生部核准緊急使用許可之外國COVID-19疫苗廠牌請參考衛生部網站https://bit.ly/2XlyJty )

 

目前越南因防疫需求,仍未開放外國人入境,僅有外交公務目的人士,或企業外國專家、經營管 理者及高技術勞工,或國際學生可專案申請入境。國人倘符合前述身份,請向工作地/求學地方政 府人⺠委員會及衛生廳申請入境與隔離方案,申請方法與細節,請逕洽各地主管機關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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